应力促房价暴跌至5年前水平——是不是痴人说梦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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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力促房价暴跌至5年前水平
发炎了,消炎;发烧了,退烧。这是常识。体温降到几度合适?--正常体温:摄氏36.5度左右。这也是常识。有病不治不行,医治不到位也不行,就像早几年已经出现症状的房地产市场,正是由于总舍不得下药、医治不力,最终延误到了持续高烧的疯乱地步。最近,“医家”终于被逼得出了狠手,决心为灼热的房市降温。
房市的“体温”应该降到什么程度合适?与人的正常体温一样--摄氏36.5度左右。如果从现在的40多度稍降一点,三十八九度就撒手,那肯定会像以往一样迅速出现反弹,而再次反弹的后果,将不堪设想。
房市“体温”的标识是什么?房价,这是老百姓最看重,也是唯一能看清楚的东西。怎样的房价代表“正常体温”?5年前,也即2005年的房价水平。笔者以为,房价只有回归5年前,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才能算是真正见效、到位了。
房价回归5年前,主要基于两点。第一,5年前,中央就明确提出了稳定房价问题,而且把其列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,要求省级ZF对住房价格负总责,申明要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、控制不力的地方,追究责任。此后,几乎每年中央都重申同样的要求,这说明国家关于保持房价稳定的基本政策一直没有变。而房价连续数年的飙涨,都是违背中央政策,与宏观调控方向背道而驰的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发布的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》表明,全国商品房单价1998年至2003年,年均增长59元;2004年则出现大幅度攀升,一年就增长了355元。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更清晰地描绘了2005年以后的房价轨迹:2005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7.6%,2006年上涨5.5%,2007年上涨7.6%,2008年上涨6.5%,2009年上涨1.5%。需要说明的是,对于2009年房价的涨幅,统计局的“1.5%”受到强烈质疑,普遍看法是,国土部公布的25.1%更符合实际。“1.5%”与“25.1%”,相差竟达16倍!即便不按国土部而按统计局的数据计算,近5年的房价也从没“保持稳定”,而是在持续大涨特涨。高烧的体温,必须退到正常;错涨的房价,必须降到合理水平。倘若只停涨、不降温,就等于承认调控有错、疯涨有理。
第二,2005年的房价水平,符合居民实际支付能力,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、健康发展。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是3到6倍,即一个普通家庭用3到6年的收入可以买一套基本满足需要的住房。在发达国家,房价收入比超过6,就被认为房地产市场进入了泡沫区。上世纪日本泡沫最严重时,房价收入比曾高达到20倍,泡沫破裂后跌到7倍左右。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是10493元,当年城市平均房价是2700多元;按家庭收入21000元计算,买70平方米住房,需要8到9年,正是基于这种实情,中央提出了调控房价的要求。再以北京为例,当年北京城镇居民的收入是17635元,商品房均价是6000元左右,房价收入比为11:1,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合乎情理。5年之后的今天,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是17175元,比2005年增加了63.75%,但大中城市的房价却至少翻了一番,房价收入比不仅没降至合理水平,还逆向地扩大了许多。
(责任编辑:真人炸金花赢现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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